假扣押聲請
一、書寫假拘留收禁、假處罰裁定聲請狀,向管轄法院民事履行處聲請,但已告狀者,則向現受理案件之法院民事庭聲請。
2、聲請狀向法院辦事中間購置司法狀紙書寫,要寫明當事人,假扣押、假處分的緣由,要求之原因事實及標 翻譯金額或價額 翻譯社扣押的標的為房地產時,應附帶提出通知佈告現值、生意契約影印本、衡宇稅證實,以便核定擔保金額。
3、釋明要求及假拘留收禁、假處分 翻譯原因,並陳明願供擔保,以代釋明之不足。
四、繳納聲請費新台幣一千元。
撤消假拘留收禁、假處罰之裁定及撤回假拘留收禁、假處罰之履行
一 聲請:要撤銷假拘留收禁、假處分的裁定,必需向本院民事庭聲請。要撤回假拘留收禁、假處罰的履行,則向民事執行處聲請 翻譯社
二 反擔保:債務人可提供反擔保,聲請民事履行處撤銷假拘留收禁之履行 翻譯社可是有他人併案時,假扣押還不能啟封。關於假處罰,原則上不許債務人供給反擔保而撤消假處罰。假履行的反擔保必須在執行標的物拍定、變賣或物之交付條件出來才可以。
三 限期告狀:債務人 翻譯財產被拘留收禁後,可聲請法院民事庭裁定,命債權人期限告狀。如不告狀,債務人便可再聲請民事庭裁定撤銷假扣押或假處罰,裁定肯定後才向民事履行處聲請啟封。切勿默無反應,任它拘留收禁好幾年,沒法處罰被拘留收禁的財產,影響本身的權力。
四 判決確定:債權人勝訴時,可以聲請民事履行處拍賣 翻譯社假如敗訴時,債務人就要向民事庭聲請裁定撤消假拘留收禁、假處分,裁定確定後,再向民事履行處聲請塗銷查封挂號。
五 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未能實行查封前息爭,方法回所提存 翻譯擔保金時,可向民事執行處聲請發給未執行證實,以便向提存所領回擔保金。沒有這個證明書,提存所禁絕發還擔保金。
六 假拘留收禁、假處罰以後,債務人可隨時與債權人和解,爾後由債權人具狀向民事執行處聲請撤回假拘留收禁或假處罰之履行,塗銷查封挂號 翻譯社聲請狀上所蓋印章,必須與本來聲請假拘留收禁、假處分的印章不異 翻譯社假如遺失該印章,則應提出印鑑證明,或者帶成分證親自來民事履行處聲請。債務人無權聲請塗銷查封挂號,除非假拘留收禁、假處罰已經被民事庭裁定撤消,債務人材可拿這個撤銷的裁定,聲請塗銷查封挂號。截錄出處 編纂著作權者:黃婉玲
本票裁定、民事裁定、法院通知佈告、公示投遞登報類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略單純庭公示送達通知佈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0年0月00日發文字號:○院○○000年度司票字第0000號
大旨:公示送達相對人○○○之本票裁定正本一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1、本案是000年度司票字第0000號本票裁定事宜。
2、應投遞之本票裁定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書記官○○○
假扣押要件
1、假扣押:在案件還沒告狀或告狀後判決肯定前,為了確保金錢債權可獲清償,可以向法院聲告假扣押裁定,進而聲告假拘留收禁履行 翻譯社
二、假處罰:在案件還沒告狀或告狀後判決肯定前,為了避免衡宇或土地被賣掉,權力及其他法律關係被變換,可以向法院聲請假處罰裁定,進而聲告假處分履行。
3、假執行:告狀後判決確定前,如第一審或第二審訊決主文有宣告假履行,得提存擔保金今後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或返還房屋等,不像假扣押、假處罰只履行查封罷了。
法院審查事項
本票裁定事宜因屬非訟事件,法院審查時係採形式審查理論,僅就本票上情勢上之要件是不是具備,予以審查便可,倘形式上正當,即應予以准予,不得為實體之審查,是故本票發票人主張票據債務已清償、否定簽章等抗辯,審理法院皆不得為實體審查。其審查事項除應繳納裁判費用(參照非官司件法第13條)外,須就執票人所提出之本票正本情勢上審查:
1、當事人是否為本票之發票人,若係對其他之單據債務人為聲請,則應予駁回;
2、本票之絕對需要記錄事項(發票人簽章、講明為本票之文字、無前提擔負付出、必然金額,如為見票即付之無記名本票,金額須在銀元500元(新台幣1,500元以上、發票年代日)是不是齊備;欠缺其一者,票據無效,應予駁回聲請;
3、本票是不是已屆到期日且已遵期提醒;
4、聲請之金額僅限於票面金額、利息(含遲延利息),惟不及違約金。
管轄法院
依非官司件法第194條劃定,單子法第123條所定執票人就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執行事件,由單據付款地之法院管轄。惟本票之「付款地」為相對應記錄事項。其未記錄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之。發票地未載明者,以發票人營業所、住(居)所代之 翻譯社
故在實務上,聲請本票裁定之管轄法院,常為本票發票人之營業所、住(居)所其地點地之地方法院民事庭管轄。若遇發票人為二人以上且發票地不在一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法院皆有管轄權 翻譯社
惟依非官司件法第3條劃定,數法院俱有管轄權,受理在先之法院得依聲請或權柄,以裁定將事宜移由適當之其他有管轄法院審理。若本票發票人之營業所、住(居)所發生變換時,仍以發票人交付於受款人,完成發票行為之付款地或發票地或營業所、住(居)所為準。。-> 翻譯社|,-> 翻譯公司|的-> 翻譯但如果向無管轄權之法院聲請時,非官司件法第5條因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之「移送管轄」劃定,故此時,受聲請之法院得依執票人之聲請或依權柄以裁定移送管轄法院。
非訟事件法修正後 本票裁定例定
單子法為加強本票之獲償性,加重發票人責任,乃於單據法第123條劃定,執票人得就本票發票人聲請法院裁定強迫履行事務,使本票強迫履行裁定成為一輕便獲得履行名義之體式格局 翻譯社聲請法院裁定許可對發票人強迫執行,其性質屬於非訟事件,該法就本票裁定之管轄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之訴及其效率、費用之徵收,以處置懲罰本票裁定之管轄、本票債權之存否及聲請費用等事項。
惟非訟事件法已於94年1月18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經由過程,批改目 翻譯在於使訴訟非訟化,強化非訟法院之權柄,以求能與社會現代化之脈動相契合。
假拘留收禁管轄
必需要打官司的案件管轄法院或假扣押、假處罰標的地點地之地方法院管轄。
註:假扣押、假處罰之標的如係債權或須經挂號之財產權,以債務人居處或擔保之標 翻譯地點地或登記地,為假扣押、假處罰標的地點地 翻譯社
假拘留收禁履行查封
1、提存擔保金:假拘留收禁及假處罰的裁定書都邑定有擔保金的數額,債權人必需先繳納裁定書所指定的擔保金額今後,才可進一步聲請查封債務人財物 翻譯社
2、繳納履行費:依聲請履行標 翻譯金額或價額繳交千分之八履行費,但履行標的金額或價額未滿新台幣五千元者免繳。
3、債權人接到通知後必須按時向承辦書記官報到,導往現場查封(若依履行事宜性質,不必債權人到法院導往時,法院得通知債權人以德律風陳報將自行前往現場等待)。假如無合法來由不到二次,法官得裁定駁回其聲請。
4、債權人收受假拘留收禁或假處罰 翻譯裁定後,已跨越三十天者,不得聲請履行,且此項時代無扣除在途時代劃定的合用 翻譯社
本票裁定依據單子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劃定,若本票持票人(債權人)向本票發票人(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履行 翻譯社也就是說,您若是持有由債務人所簽發 翻譯本票,在到期日請求發票人付款,無法取得發票人清償或給付票款時,可依單子律例定,向法院聲請准許本票強迫執行之裁定 翻譯社帶法院准予持票人的聲請後,即可向法院聲請強迫執行,查封債務人的財產,以知足債權。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公示投遞通知佈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發文字號:○院○○○000年度司票字第0000號
大旨:公示投遞本院000年度司票字第0000號本票裁定事務應送達與相對人○○○之民事裁定1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 翻譯社
通知佈告事項:
一、理當事人應為投遞地方不明,應對之投遞之民事裁定1件經裁定准許為公示投遞。
2、應送達之民事裁定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投遞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3、上開送達,自通知佈告登載新聞紙之日起,經20日産生效率。書記官○○○
臺灣士林處所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000年度司票字第0000號
聲請人○○○住新北市○○路0段000號0樓相對人○○○住○○縣○○市○○里00號
上列當事人世聲請本票裁定事務,本院裁定以下:
主文
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金額及自附表所載利錢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較之利錢,准予強迫履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承當 翻譯社
理由
1、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去作成謝絕證書,詎到期後經提醒未獲付款,爰提出本票*件,聲請裁定准許強迫履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單據法第123條劃定符合,應予准許。
3、依非官司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投遞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翻譯社
5、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翻譯社
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簡略單純庭司法事務官○○○
本票裁定之救濟—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非訟事件法第195條明定,發票人僅得以偽造、變造為由,於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為裁定法院(為專屬管轄)提起確認之訴。並向執行法院提出證實時,履行法院應休止強迫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供給相當擔保,繼續強迫執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供給相當擔保,截止強制執行。
此20天之期間並非效率時代,是故,縱逾20天之期間,發票人仍得向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僅沒法主張固然截止履行之效率罷了,若想截止強制履行,僅得向履行法院聲請,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切之擔保後休止執行法式。
就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而言,係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而否定執票人之票據債權,在舉證責任分派上應由執票人先行就票據之真正(即發票人之簽章真正)負舉證責任,俟後再由發票人就單子遭偽造、變造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翻譯社
發票人所提之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獲勝訴判決確定時,本來票裁定之履行力即喪失,此時,若尚在履行法式中,可依強迫履行法第12條劃定向履行法院聲明貳言,若執行法式已結束,可依欠妥得利之劃定向執票人要求返還因執行所得之利益,如另有其他侵害亦可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要求侵害賠償。(資料起原 經濟日報)
聲請時應檢附的證實文件
1、提出本票本來及影本各1份
2、應以本票發票人為相對人 翻譯社不得以繼續人、背書人、包管人為相對人而提出聲請。
連絡德律風(02)23820801
傳 真(02)23752695
e-mail:abc.def@msa.hinet.net
國際廣告社 小蔡
辦事處:台北市武昌街一段77號6樓之10
(中華路武昌街口原中國時報旁玉山銀行左側電梯直上六樓)
1.遞聲請狀附本票影本 翻譯社
2.法院裁定(及通知補債務人戶籍謄本)。
3.本票裁定影印二份,加蓋章章及與正底細符不然肩負一切功令責任之文字 翻譯社
4.把本票裁定正影本拿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交影本申請戶籍謄本二份。
5.向法院陳報戶籍謄本並同時聲請依戶籍做公示投遞。
6.再將本票裁定正影本拿至任一國稅局分處,交影本申請債務人所得及財產資料 翻譯社
7.查有不動產資料,可先聲告假拘留收禁裁定,或暫不動作待本票裁定肯定直接強制履行。
8.收通知登報公示送達。
9.拿本票裁定及肯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履行查封不動產,或查扣存款、扣薪,或履行其他財產。
抗告及再抗告法式
非官司件法第41條明定,對於本票裁定聲請遭駁回之裁定,聲請人得為抗告,是故,准予強迫履行之裁定亦僅因本票裁定,而權力受損之發票人始得為抗告 翻譯社非官司件法第46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491條之規定,抗告除別有規定外,無截至履行之效力,是故,本票裁定一經合法投遞發票人即生效率,縱還沒有確定亦生執行力。
假拘留收禁裁定
聲請手續及內容齊備時,原則上法院會在三天內裁定並送達。如果文件不齊全,必需補正後才可裁定投遞。
本票裁定,民事裁定,法院通知佈告,公示催告,公示投遞,財團法人設立挂號,變動登記,限制擔當,夫妻財產制,支票遺失,股票遺失,協會准備會,夫妻財產分隔制,您只要傳真(02)23752695或e-mail:abc.def@msa.hinet.net發稿到本社,隔日見報行將報紙掛號郵寄到您貴寓,刊登 翻譯報紙建議您以承平洋日報為主,價格廉價,又能符合法院認證 翻譯社全國版一段稿每字只要一元,五段稿每行45字18-24元(每字不到一元),國外版通知佈告:250個字(訂價1500元) 翻譯公司超優惠價每單位270字780元(單元數視稿件字數多寡)。
本票許可強迫履行裁定若何聲請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
1、本票裁定許可強迫履行聲請書一份。1.違約金部份不得要求裁定強迫履行 翻譯社2.見票即付之本票,應載明提示本票之日期。3.由單子付款地為管轄法院,無付款地以發票地、無發票地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地為管轄法院 翻譯社4.聲請人應簽名、蓋章。
二、委任狀。1.聲請人如委任代理人辦理時,應附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投遞地方、連系德律風號碼 翻譯社2.由聲請人、代辦署理人簽名、蓋印 翻譯社
聲請費用
依以下標準徵收費用,遞狀時向法院繳納,或以郵寄郵政匯票,並指定管轄法院為受款人
一、未滿十萬元者,徵收五百元。
二、十萬元以上未滿一百萬元者,徵收一千元。
三、一百萬元以上未滿一千萬元者,徵收二千元。
4、一千萬元以上未滿五千萬元者,徵收三千元。
五、 五萬萬元以上未滿一億元者,徵收四千元。
6、 一億元以上者,徵收五千元 翻譯社
臺灣○○處所法院民事裁定000年度司票字第0000號
聲請人○○○住○○市○○區○○路00號00樓之0相對人○○○住○○市○○區○○街00號
當事人世聲請對本票准予強制履行事件,本院裁定以下:
主文
相對人於民國○○○年00月00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萬○仟元,及自民國○○○年0月00日起至了債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較量爭論之利錢,得為強迫執行。法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由相對人負擔。
來由
1、聲請意旨略稱:聲請人執有相對人於民國00年00月00日簽發之本票一紙,單子號碼00000000號,內載金額新臺幣00,000元,到期日為民國000年00月00日,並免去作成拒絕證書。詎於上開本票到期後,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醒未獲付款,為此提出該本票一紙,聲請裁定准予強迫履行 翻譯社
二、本件聲請,核與單子法第123條劃定符合,應予准予。
三、依非官司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翻譯社
4、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時代內,向本院提出抗起訴,並需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5、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簡略單純庭司法事務官○○○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強迫履行
000年度○○○字第0000號聲請人○○○
上聲請人聲請相對人OOO准予本票裁定強迫履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才定送達後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過期即駁回其聲請:
一、據以要求知本票本來。
2、特此裁定中華民國000年0月00日簡略單純庭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2、本件裁定,不得聲名不服 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書記官○○○
文章來自: http://blog.youthwant.com.tw/conjohn/1688/67/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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